08
201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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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5
建設工程勞務分包合同有關的三個法律問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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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設工程勞務分包合同有關的三個法律問題:
第一、承包主體。
根據《建筑法》和建設部《建筑企業資質管理規定》等關于建筑施工企業從業資格的規定,從事建筑活動的建筑施工企業應具備相應的資質,在其資質等級許可的范圍內從事建筑活動。 雖然如此,承包主體不確定的問題,往往是案件的起因,并直接影響合同效力,特別是在實際施工人掛靠勞務分包公司承包工程的案件中。
第二、履約范圍。
我國合同法規定當事人訂立合同應當采取書面形式,也可以采取口頭形式。 在建筑領域,當事人往往缺少白紙黑字,特別是與yu工程范圍、工程量有關的書面材料。 履約范圍的不確定直接導致訴訟的發生。
第三、工人工資。
承包主體不確定、履約范圍不明確,直接導致工人工資的拖欠,矛盾擴大進而影響社會的穩定。 從法律角度看,上游企業應當注意分包管理問題,否則發生訴訟,他們有可能被追加為被告承擔責任。
以上內容均根據學員實際工作中遇到的問題整理而成,供參考,如有問題請及時溝通、指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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